關於成立虞城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
各鄉鎮人民政府,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:
虞城縣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已於2019年9月底全面完成。根據國家和省、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要求,縣級需建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,鄉鎮、村建立服務平台,以促進農村產權在市場上便捷規範交易。為進一步深化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,結合虞城實際,現成立虞城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,各鄉鎮成立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服務站,行政村設立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服務點,現通知如下。
一、業務職能
(一)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以服務鄉村振興為宗旨,是公益性政府服務平台,是中央深化農村改革的必然產物,是實現城鄉經濟社會融合互動、優勢互補、互利共贏的迫切需要。
(二)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主要提供發佈交易信息、受理交易諮詢和申請、協助產權查詢、組織產權交易、出具產權流轉交易鑑證書,協助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和資金結算手續等基本業務;開展資產評估、法律服務、產權經紀、項目推介、抵押融資等配套服務;引入財會、法律、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組織以及銀行、保險等金融機構和擔保公司,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提供專業化服務,使農村產權交易中心成為集信息發佈、產權交易、法律諮詢、資產評估、抵押融資等為一體的為農服務綜合平台。
(三)虞城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平台擬建立13類50項系統功能。包含農村三資管理、農村綜合產權交易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管理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信息管理、農村宅基地信息管理、農業“兩區”劃定成果數據庫管理、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精準管理、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管理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追溯、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基金管理、農業農村大數據分析、農資經營信息管理、銀農直連(集體資金非現金結算)資金支付審批等。
組織運行*
(一)縣政府成立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,主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縣長任中心主任,縣農業農村局主要領導為中心副主任,縣農業農村局、財政局、司法局、金融工作局、中國人民銀行虞城支行、中國銀行虞城支行、林業發展中心、水利局、自然資源局、審計局、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相關工作的副職,以及各鄉鎮分管農村經濟管理工作的副鄉鎮長為成員。辦公室設在縣農業農村局,具體負責交易中心的各項業務運行。各部門要密切配合,加強指導,做到信息互通、資源共享。
(二)同時設立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監督管理委員會,承擔組織協調、政策制定等職責,負責對交易中心市場運行進行指導和監督。
(三)各鄉鎮要成立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服務站,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管理,在鄉鎮行政便民服務中心增設“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服務窗口”。行政村設立農村綜合產權交易服務點,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,明確專人負責信息的蒐集和管理。
(四)虞城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由中國銀行虞城支行提供營業辦公場所,負責辦公場所的裝修和軟硬件配套建設,投資購買相關軟件系統並承擔運營期間的維保費用。縣農業農村局抽調工作人員入駐辦公,負責交易中心日常業務的開展,指導培訓鄉村兩級開展好相關工作。
附件:1.虞城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成員名單
2.虞城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成員名單
2020年7月10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附件1
虞城縣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成員名單
主 任:班春麗(縣政府副縣長)
副主任: